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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Writer's pictureDeborah Chang

昨晚一個人看了《午夜巴黎》

純粹因為江不在,想自己看一些踩雷也不會太生氣的愛情小品。我最愛的電影類型是浪漫,對此我不是特別自豪,但愛情對我而言是最適合探討存在、意義、生命的起點。

不過《午夜巴黎》並不是愛情片。當主角 Gil 遇見了飾演《大亨小傳》作者的 Scott Fitzgerald 的 Tom Hiddleston,我內心一百個蛤???我不愛穿越劇,嚴格來說,任何有超自然、科幻的元素,我都很在意他到底有沒有 make sense,接著陷入邏輯的迷宮,如果導演沒打算帶我走出來,我就會卡在迷宮裡生氣。像是第一次看《星際效應》,江哭得滿臉淚,我還在不知道第幾空間裡思考物理學,或是不管看幾遍《你的名字》,我就是不懂男女主角到底在哪個時間點開始相愛,完全無法入戲。


不知道是因為長大後漸漸明白現實更荒謬,或純粹累了不想思考,我漸漸放棄對邏輯的執著。我喜歡有道理的事物,但既然現實不是,怎該強求電影?

說回《午夜巴黎》,主角 Gil 有個漂亮的未婚妻,跟著未婚妻的爸媽來到巴黎出差,未婚妻的爸媽是歐洲人眼中典型的美國人(財大氣粗、到了巴黎還看美國電影和加州紅酒),但主角 Gil 迷上寫作、不停頌讚著巴黎的好、1920 年代的迷人之處,和未婚妻一家格格不入的他,卻說出「我覺得巴黎人會懂我」這句話。


所以當 Gil 每天午夜穿越到 1920 年代,我也不管邏輯了,我在他身上看見自己。我也曾這樣寫過:「只有這座城市裝得下我的濫情,允許我狂喜、允許我哀悼、允許我把千頭萬緒存於一座鐵塔。」《午夜巴黎》片頭三分鐘是無旁白的巴黎街景,最後鏡頭帶到下起雨的巴黎,我幾乎要感動地哭出來。



Gil 每天期待著回到有海明威、畢卡索、達利的年代。我自認沒什麼懷古情節,除非是史前時代,不然我不覺得過去的年代比較好、以前人比我快樂,但我卻時常想起在歐洲時的自己。去年寫了〈再也沒有「去年今天」的時候〉來提醒自己停止活在過去,不滿現況就要開始作出改變的行動。


只是沒有料到,我還可以繼續滿口「兩年前的今天」啊!


近一年很少寫日記或文章,(除了忙著工作和戀愛之外)可能是陷入了令自己灰心的循環。不斷為自己不上不下的狀態找新藉口、靠新玩意來逃避,覺察這個狀態後想起身做些什麼,卻又繼續觀望,然後什麼都沒做,最後又寫下一樣的結論。於是,寫作成了自己看不下去又不願面對的重複鍵,就不想寫了。


Gil 最後意識到自己一直靠著懷古來逃避未婚妻的偷吃,但他知道自己若停留在美好的 1920 年代,很快也會逃去 1880 年代。他回到當下,解除了婚約、留在巴黎寫作(看完電影,我查了一下才發現導演是伍迪艾倫,想不到他那麼會說教)。


或許我一直沒有回到當下。我改不掉總是提起「在歐洲的時候」,也選擇性遺忘了在歐洲經歷過的痛苦和孤獨(極端一點:就像國民黨來接收台灣後,大家懷念起日本人?)。實際上,記憶非常脆弱、非常好操弄、非常容易被目的性地詮釋,卻又大大影響了我們的想法和理念,甚至影響了「我是誰」的定義。

說不定巴黎根本不懂我,只是因為這座城市的名聲、歷史和藝術的曖昧和多元,讓我有很容易產生連結的假象。說不定,在歐洲的我根本沒那麼閃亮,我只是不想上班、不想有關係的羈絆、不想長大。

既然記憶的真假無可避免地分不清楚,執著於過去是危險的。那麼,我們對於未來的幻想,不是更危險嗎?虛無飄渺的回憶和幻想成為如同咒語般的嗎啡,緩解了現實中無法忍受的消沈,卻也催眠了我們,四肢軟爛、行動緩慢。

我想起前陣子和嘉銘老師碰面,聊到小孩子之所以快樂,是因為他們不懂過去和未來的概念,是最懂得活在當下的一種生物。



昨晚一個人看了《午夜巴黎》,剛好是我回台灣滿兩年的日子,彷彿是一個 sign,讓我有寫點什麼的衝動,卻不打算下任何結論,畢竟我這回想說的,以前的我已經說過了。若是在其他日子看這部電影,或在昨天看了其他電影,我很可能只會在睡前和江的電話中漫不經心地說一句:「欸我今天看了___,還不錯。」

我的電腦裡有個資料夾叫做「隨便寫寫也要寫」,今天服從了內心的 sign,終於打了一些文字放在這裡,當成是活在當下的練習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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