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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Writer's pictureDeborah Chang

我在台北走路


我在嗜好那欄寫下「走路」。


隨意回想那些走路時寫下的故事,場景可能在夜晚的河濱、古城的石板路,或熙來攘往的市集。我偶爾刻意把腳踏車丟著,或早一站下車,只為探索自己的城市地圖,順便當作不花錢的運動。


走路讓我安心,讓我感受獨立的滋味,我信任自己的雙腿,再怎麼慢,至少不會激烈地被推往他們要我去的地方。


某日,我在復興北路上走著,Spotify 隨機放到 Of Monster And Men 的歌。我突然意識到台北是一座和冰島樂團無法相容的城市。我呼吸不到遼闊,只有逞強。

我在早晨的台北走路。若沒有耽溺於前一晚的夢境,我會花點力氣觀察行人,猜想他們為何在這個時間點與我共享這條街:他們今天是為了夢想而起身出門,還是正在把握見到靠北老闆前的最後幾分安寧?他們今天午餐要吃什麼?過得快樂嗎?


抬頭望見陽光燦爛的天空,我準備為此興奮起來。

「那與我們無關。」想起清醒的藝術家 V 這樣對我說過。

我在夜晚的台北走路。手上時而提著便當袋,時而捧著劇本或小說。下班後聽黃玠,運動後跟隨 Glen 的鼓聲行軍回家。有時候踩著像要報復誰似的步伐,有時候已經放棄怪自己還重複聽著哪一張專輯。


在綠燈亮之前,我隨著 Yung Luv 偷偷跳起舞了。原來喜歡走路,也餵養了想要旋轉的慾望。

常有人問我,為何迷上髒亂又傲慢的巴黎。我回答說是歷史、葡萄酒與印象派,但真實的答案是,只有這座城市裝得下我的濫情,允許我狂喜、允許我哀悼、允許我把千頭萬緒存於一座鐵塔。


台灣所有城市裡,我向來最喜歡台北。總算實現天天在此走路的願望,卻發現這裡少有樹洞,倒是永遠有個聲音要求我 please explain yourself。我才發現,我無法與台北共享那份理解,那份無需言喻的親密。


我穿著拖鞋在台北走路,準備把衣服送洗或趕上垃圾車;我踩著高跟短靴,往咖啡廳和酒吧去尋一點本該屬於自己的自由;我穿上舊布鞋,問自己什麼時候才要下定決心淘汰舊的張紹敏,還有那些有毒的人事物。

「我裝得那麼像,沒有人相信我是悲傷的,我也差一點相信自己不是了⋯⋯我不能確知我的悲傷什麼時候回來,他會回來。我已決定不再告訴你,我無論如何都不要告訴你。」

------ 陳玉慧〈不再告訴你悲傷〉


台北接不住我的心事,至少允許我在需要隱藏時輕易躲入人群,想被發現時刻意回眸。暫且繼續在此走路,用曖昧的節奏與這座城市共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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